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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段日子,本报曾报道的“怀孕了,公司调我扫厕所”一案在崂山区劳动仲裁委开审。庭审中,不仅有两名挺着大肚子的准妈妈来旁听,更引来岛城不少法律界人士。
开庭前,旁听席已经坐满了。其中,两个挺着大肚子的准妈妈特别惹眼,她们本与赵女士素不相识,是特地赶来旁听的。准妈妈王女士在一家外企工作,怀孕后公司就直接把她辞了,她正准备提出仲裁申诉,这次是来取经的。准妈妈李女士说:“我已经听到单位的风声,说准备辞退我了。”
庭审中,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。赵女士提出,自己早在被辞退之前就已告知单位已经怀孕,而单位则称,对赵女士怀孕一事并不知情,直到她提出仲裁请求。单位还提出,保洁员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扫厕所等重体力活,而且法律也没有规定孕妇就不能从事保洁工作。赵女士提出,自己被聘到单位时,劳动合同上明确注明是“管理岗位”,而保洁员、收银员明显不属于合同约定的管理岗位。单位称,公司裁员只保留了极少核心管理岗位,不可能为赵女士专门安排。经过激烈的质证和辩论,仲裁庭对双方进行了调解,但未能达成一致。仲裁庭将择日再次审理。
“明年约有10万育龄妇女生育,这么多准妈妈集中出现,肯定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。”庭后,“旁听者”山东泽君律师事务所鹿律师的观点得到了仲裁双方代理人的认同。“不养闲人,是很多私营企业主的观点。”鹿律师提出,一个合格的企业,除了要经济利益外,还要尽社会责任。企业方代理人,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刘义山律师说:“突然这么多孕妇出现,我们企业比较特殊,负担不起。”
除了有特殊原因的公司外,不少“有能力”的企业也对怀孕女工另眼相看。“育龄妇女不雇,签合同先签不孕协议……”鹿律师说,相关法律应该进一步明确企业的义务和权利。
作为赵女士的代理人,山东华鲁律师事务所的徐红卫律师对“准妈妈维权”提出了建议:“单位在决定辞退孕妇之前,往往会单独找职工谈话,通过做思想工作劝其知难而退,因此,这个时期的录音材料一定要收集好;同时,单位在辞退怀孕女员工时,一般不直接以怀孕为借口,如果员工不小心违反了单位的劳动纪律,往往会被抓桩把柄’而辞退。”
青岛思博商贸有限公司 在线招聘 信息更新:2008-6-17 10:33:05莱西人才就业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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